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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
发布者:林雪凤  发布日期:2025-01-06 查看:244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材建设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发挥优质教材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数智赋能教材建设,根据《广州工商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广工商院发〔2022〕264号)、《广州工商学院关于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广工商发〔2023〕140号)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时限
必须是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开设课程的教材,包括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建设期为2年。本年度拟立项校级教材建设项目20项左右。
1.新编教材:反映学科专业最新理论与实践成果通识课、专业课教材,应自立项公布之日起2年内出版。
优先支持以下教材的新编:
(1)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相关专业配套课程教材;
(2)一流本科课程和一流本科专业配套课程教材;
(3)面向行业企业人才培养需求,基于产教融合课程开发的校企(行企)共建教材;
(4)培养学生实验实践、创新创业能力,基于实验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开发的实验实践类教材、创新创业类教材;
(5)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出版社数字出版,包括文档资源、网络音视频资源、教学参考资料、教学案例、思考题和习题集、试题库等多种形式教学资源在内的,基于知识图谱、能力图谱的新形态数字教材;
(6)体现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工科”“新文科”教材;(7)开展双语课程教学的教材。
2.修订教材: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教材,出版时间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以获得CIP号为准)的必须修订。因科技进步、行业变化、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需要的必须进行修订。修改量原则上应不少于1/3及以上,应自立项公布之日起2年内出版。
二、立项要求
1.坚持立德树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创新创业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跟国际学术前沿和时代发展步伐,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符合学生认知发展规律,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
4.符合出版要求及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5.按照教育部、中宣部有关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的要求,凡涉及“马工程”课程的教材,不在立项范围内。非主体教材,如专著、论文集、教学参考书及教辅用书(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不在立项范围内。
教材建设项目的其他要求,参照《广州工商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质量标准》(附件3)执行。
三、编写人员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项目编写教材的第一主编,教材编写人员必须为教材建设项目的团队成员。教材出版时须注明第一编写单位为广州工商学院,团队成员中要求有其他高校教师或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企业负责人。
2.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强,学风严谨,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3.教材主编为我校自有专任教师,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学术功底扎实,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研究水平高,教学业绩突出,承担过所编教材的课程教学。
4.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能确保高质量完成编写任务。
5.同一主编每年只能申报1项;未完成前期教材立项建设项目结题的,本次不能申报。
四、立项资助
校级教材建设项目学校给予经费支持,属新编教材的,建设经费5万元(含出版费用);属修订教材的,建设经费2万元(含出版费用)。鼓励所在学院(部)在人才培养日常经费中给予配套经费资助。获得申报并获批入选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不含再版修订)的,根据《广州工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奖励条例》(广工商发〔2023〕141号)进行经费支持。
五、立项程序
1.组织申报。各学院(部)结合本单位专业课程建设情况,集中优势力量组织教师申报,填写《广州工商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和遴选,确定推荐名单。
2.材料初审。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查。
3.会议评审。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
4.公示审批。将评审结果报教材审核专家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学校OA办公系统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呈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六、建设管理
1.教材出版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学校将遴选各学科优秀出版社(原则上为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禁止与包销公司合作出版教材。
2.若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完成出版、验收且已完成大部分工作的,应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和佐证材料,延期不超过一年,否则撤销立项。
3.教师未经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立项、评审结题的自编教材,学校不予选用、不予奖励,职称评审及年度考核不予认定业绩。
七、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
(1)各项目申报人需填写《广州工商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A4双面印制,左侧双钉。申请人所在学院教材委员会负责项目的初审,并在表格相应栏目内填写推荐意见。
(2)学院统一填写《广州工商学院2024度年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需签字盖章,一式1份。
(3)修订教材需同时提供大纲、2个以上完整章节的样稿及前版教材,新编教材需提供大纲、2个以上完整章节的样稿。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前。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汇总,纸质材料(附件2和4)及书稿等报送至花都校区办公楼305室,电子版材料集中发送至1758038718@qq.com,压缩文件包,邮件名为“单位名称+2024校级规划教材”。
2.平台填报:
项目负责人需将经过部门审核的广州工商学院2024年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申报佐证材料(学院盖章pdf版)上传到广州工商学院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网站(http://gzgs.kypt.chaoxing.com/)。项目网上填报步骤说明详见附件5。
注:电子版申报书及佐证材料须分别整理成一个PDF文档(不超过50M)、汇总表需提交excel版本,报送的电子版材料需与质量工程网站上传的项目电子材料内容格式一致。
联系人:林雪凤;联系电话:020-86929839(内线839);电子邮箱:1758038718@qq.com;办公地点:花都校区办公楼305。
附件:1.广州工商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2.广州工商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3.广州工商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质量标准
4.广州工商学院2024年度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推荐汇总表
5.广州工商学院质量工程网上平台填报使用手册
教务处
2024年11月29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4-11-29至2025-01-06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