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通知公告>正文
2024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结题验收
发布者:姜浩  发布日期:2025-03-05 查看:86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广工商院发〔2020〕216号)和《关于公布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广工商院发〔2022〕224号)要求,现对2022年立项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进行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的22门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以及2021年立项申请延期结题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详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围绕“两性一度”的建设标准,即课程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能够充分体现课程建设效果暨优化课程团队、梳理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手段、完善课程评价、改革教学模式等,合理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课程教学质量明显等,使课程具有明显的先进性、示范性和创造性。
2.所验收的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运行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且后续专业教学计划中,该课程仍将稳定开设。
3.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要求在学校超星平台(或其他课程平台)上建课(课程介绍、课程教学团队介绍、教材、课程视频、课件、案例库、试题库、参考资料等),平台建课及运行数据情况将作为结题验收依据,结题验收参考《广州工商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质量标准》(附件4)。
4.公开发表不少于1篇本课程类教研论文或出版教材1部。项目成果(论文、教材等)标注有“本论文(著作)为广州工商学院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xxxx’(项目编号xxxx)成果”等信息。
三、验收程序
1.个人申请。课程负责人填写《广州工商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结题认定书》(附件2)、提供结题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
2.教学单位审核。各二级教学单位组织审核结题材料,并按时报送。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结果,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发文公布。
验收结论为通过的,认定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经整改一年内可申请结项;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终止项目并收回项目经费。
四、材料报送
1.平台申报。项目负责人需将经过部门审核的结题认定书(附件2)和佐证材料盖章pdf版本于2024年12月8日(周日)24点前上传至广州工商学院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网站(http://gzgs.kypt.chaoxing.com/)。项目网上填报步骤说明详见附件5,逾期不再受理。
2.材料报送。请以部门为单位于12月9日(周一)24点前,将经过所在单位审核的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结题认定书(一式2份,双面打印)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份)纸质版提交至花都校区办公楼教务处教研科305,并把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2846164044@qq.com,命名为“学院名称+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结题验收材料”。
注:结题认定书及相关佐证材料须分别整理成一个PDF文档、结题验收汇总表需提交excel版本,报送的纸质材料需与质量工程网站上传的电子材料内容格式一致。
联系人:姜浩;办公地点:花都校区办公楼305;联系电话:020-86929839。
附件:1.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项目及2021年立项申请延期结题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2.广州工商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结题认定书
3.广州工商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结题验收汇总表
4.广州工商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质量标准
5.广州工商学院质量工程网上平台填报使用手册
6.广州工商学院校级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
2024年11月20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4-11-20至2024-12-09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