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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校内遴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袁宇晗    发布日期:2023-12-28    查看:168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决定开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校内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数量

按照省厅安排,本年度我校可推荐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数量共3门。学校推荐课程范围为2021年、2023年两批省一流本科课程、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本次一流课程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各学院(部)推荐限额主要由省一流本科课程入选数、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限额见下表:

序号

教学单位

限额数

1

工学院

1

2

管理学院

2

3

外语学院

1

4

商学院

5

5

会计学院

1

6

美术学院

1

7

音乐学院

1

合计

12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分数排名取前3名推荐上报。

三、推荐原则

(一)质量为本。鼓励围绕重点领域申报满足人才培养迫切需求的课程,注重健全和完善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注重课程思政元素融入,提高课程思政育人成效,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

(二)分类推荐。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课程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强调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注重实效。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四)广泛参与。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与一流课程建设,主动对接国家、区域、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学资源以及创新性教学方式方法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四、推荐条件

(一)推荐课程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二)推荐课程负责人、课程类型应与省一流课程认定负责人及类型保持高度一致,且课程团队保持稳定。各类课程其他具体条件要求参见《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3)。

五、推荐程序

(一)校内遴选及公示。拟推荐课程由学校统一评选产生,拟推荐课程名单应同时在学校官网、官微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得到妥善处理后,正式行文向省厅推荐。

(二)出具审查意见。学校党委对推荐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四)材料要求。请各学院(部)于12月23日前提交如下推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纸质材料: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第三批)(附件1)一式2份,佐证材料一式1份;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学院盖章一式1份。

2.平台填报:项目负责人需将经过部门审核的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格式为WORD版本)申报佐证材料(盖章学院pdf上传到广州工商学院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网站(http://gzgs.kypt.chaoxing.com/)。项目网上填报步骤说明详见附件6同时发送至邮箱2928714726@q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XX课程-申报书.doc)、申报书附件材料(每门课程设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校-XX课程-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要求详见各类型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

3.网络填报:经筛选获省教育厅推荐的课程,课程负责人于2023年1月12日-2024年1月31日期间登录“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http://www.chinaooc.cn/),在线填写申报书及上传相关材料。未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

六、其他事项

(一)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须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课程所在高校要对课程后续建设与应用予以大力支持。

(二)工作联系人:教务处袁老师,花都校区办公楼305020-86929839

 

附件:1.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2.“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

3.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4.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5.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

6.质量工程网上平台填报使用手册

 

 

教务处

2023年12月15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3-12-15至2023-12-23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