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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
发布者:袁宇晗  发布日期:2023-07-20 查看:133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关于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广工商发〔2023〕140号)的精神,现就2023-2024学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按照质量工程遴选方式,以定向委托、下达任务、学校备案、申报评审、专项评估等方式,申报项目载体,具体内容如下:
(一)定向委托
1.建设原则。根据学校学年度建设目标,由学院提出,在与教务处协商的基础上,确定项目载体,学校以定向委托的方式委托相关学院承担项目的建设工作。
2.项目载体
项目类别 | 项目载体 | 学年度建设目标 | 建设经费标准 | 建设周期 | 工作 联系人 | 材料提交时间 |
专业建设类 | 专业认证 | 1~2个 | 20万元/个 | / | 袁宇晗 | 另行通知 |
专项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培养实验班) | 13个 | 校级经费自筹 | 4年 | 黎庆梓 | 9月5日 | |
创新创业类 | 指定大学生学科竞赛 | 数学建模大赛30支参赛队伍 | 实施包干制,经费待定 | 1年 | 王嵩 | 组织赛事前15日提交参赛方案 |
外语演讲大赛5000人次(非外语专业学生)参与选拔 | ||||||
工科实验大赛、文科实践能力大赛30支参赛队伍 | ||||||
创新创业培育项目 | 30个 | 0.5万元/项 | 1年 | 王嵩 | 另行通知 |
3.建设说明
(1)面向国一流、省一流专业定向委托专业认证,专业认证先试行专业评估;
(2)面向纳入2023年招生计划的人才培养实验班,定向委托,承担建设任务;
(3)委托通识教育学院组织数学建模大赛,外语学院组织大学英语演讲、写作大赛,工学院组织工科实验大赛,面向有关学院组织文科实践能力大赛,相关标准及要求见附件;
(4)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由教师组阁(面向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优秀的2021级、2020级学生),冲击三大赛(“互联网+”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二)下达任务
1.建设原则。学校依据学年度的建设目标,将建设任务下达给学院,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
2.项目载体
项目类别 | 项目载体 | 学年度建设目标 | 建设经费标准 | 建设周期 | 工作 联系人 | 材料提交 时间 |
实验教学类 | 综设性实验 项目 | 每个专业5个 | 0.1万元/项 | / | 王嵩 | 9月5日 |
实践教学类 |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 100个 | 0.5万元/个 | 2年 | 吕柏东 | 9月25日 |
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 | 13个 | 5万元/个, 运行经费:1万元/个/年 | 2年 | 吕柏东 | 9月25日 | |
创新创业类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300项 | 0.2万元/项 | 1.5或 1年 | 王嵩 | 2022级:9月5日提交;2023级:2023年12月 |
3.建设说明
(1)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在内涵上要满足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要求。优先在2021级学生的实验课程中开出,每个专业开设5个综合性、设计性项目,学院可以在学院内部调配各专业开设数量;
(2)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00个(3~4个/专业),2020级学生毕业实习必须在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中进行;
(3)凡纳入定向委托专项人才培养计划的人才培养实验班必须建设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
(4)2023-2024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对象为2022级和2023级学生,追加2022级学生172项(建设周期1年),2023级学生100项(建设周期1.5年);根据学生数,下达各学院项目名额(详见附件)。
(三)学校备案
1.建设原则。融合课程、实验课程、通识教育课程(不含公共基础课程模块)是202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新设课程类别,要先备案(建设)后开设。备案标准(合格课程标准)由教务处与各学院商定,各有关学院按照备案标准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交教务处备案。
2.项目载体
项目类别 | 项目载体 | 学年度建设目标 | 建设经费标准 | 建设周期 | 工作 联系人 | 材料提交 时间 |
课程建设类 | 融合课程 | 20门 | 0.5万元/门 | 1年 | 袁宇晗 | 9月5日 |
实验课程 | 100门 | 0.3万元/门 | 提前1学期完成建设且备案 | 王嵩 | 第二学期开设,须9月5日前完成提交备案材料;第三学期开设,须于第二学期第一周前完成提交备案材料 | |
通识教育课程 | 100门左右 | 0.2万元/门 | 1年 | 黎庆梓 | 9月5日 | |
创新创业类 | 重点资助大学生学科竞赛 | 根据实际报名参赛情况确定 | 根据经费标准实报实销 | / | 王嵩 | 另行通知 |
3.建设说明
(1)2023-2024学年融合课程立项对象为2022级人才培养实验班立项建设(4个班,5门/班);
(2)实验课程从2023级学生开始开设,须提前一个学期完成备案;如2023级学生第二学期开设的实验课程,须在第一学期建设且备案,第三学期开设的须在第二学期完成备案;
(3)通识教育课程(不含公共基础课程模块)申报、验收由通识教育学院统筹负责,2023级学生第一学期新开设的,须先建设,经论证、备案后方可开课,并至少连续开设2学期;
(4)创新创业类重点资助广东省教育厅主办的“2023-2024年广东省本科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赛项”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赛项,以备案参赛方式,按照经费标准实报实销。
(四)申报评审
1.建设原则。各教学单位根据学年度建设目标,对照项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学校组织评审,竞争性遴选。
2.项目载体
项目类别 | 项目载体 | 学年度建设目标 | 建设经费标准 | 建设周期 | 工作 联系人 | 材料提交 时间 |
专业建设类 | 一流专业 | 8个 | 15万元/个 | 3年 | 袁宇晗 | 在通过专业评估的基础上申报,另行通知 |
课程建设类 | 一流课程 | 30门 左右 | 10万元/门 | 2年 | 袁宇晗 | 在优质课程评估的基础上申报,另行通知 |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 9月25日 | |||||
课程思政示范 团队 | 5个左右 | 2万元/门 | 2年 | 袁宇晗 | 9月25日 | |
课程思政示范 课堂 | 16个左右 | 0.3万元/个 | 2年 | 袁宇晗 | 9月25日 | |
应用型教材 | 20部 | 5万元/部 | 2年 | 陈钧议 | 另行通知 | |
实验教学类 | 校企联合 实验室 | 5个 | 2万元/个,运行经费:1万元/个/年 | 2年 | 王嵩 | 9月25日 |
虚拟仿真 实验室 | ||||||
实验教学示范 中心 | 2个 | 10万元/个,运行经费:2万元/个/年 | 2年 | 王嵩 | 9月25日 | |
教师教学类 | 高等教育教学 改革项目 | 60项 左右 | 0.5万元/项 | 2年 | 袁宇晗 | 9月25日 |
产学合作协同 育人项目 | 10~15项 | 经费自筹 | 2年 | 袁宇晗 | 另行通知 | |
课程教研室 | 17个 左右 | 1万元/个 | 2年 | 袁宇晗 | 9月25日 | |
教学名师培育 对象 | 10名 | 5万元/年/名 | 2年 | 刘兵赛 | 另行通知 | |
青年骨干教师培育对象 | 10名 | 2万元/年/名 | 2年 | 刘兵赛 | 另行通知 |
(五)专项评估
1.建设原则。由各学院为主体完成建设工作,学校统一组织评估。
2.项目载体
项目类别 | 项目载体 | 学年度建设目标 | 建设标准 | 建设周期 | 工作 联系人 | 材料提交 时间 |
专业建设类 | 专业评估 | / | / | / | 袁宇晗 | 9月5日前交预申报表,评估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
课程建设类 | 优质课程 | 50门 | / | / | 袁宇晗 |
3. 建设说明
(1)凡申报2023年一流专业建设点,先进行专业评估,通过后进行一流专业申报遴选;
(2)凡申报2023年一流课程(不含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先进行优质课程专项评估,通过后进行一流课程申报遴选;
(3)2021年立项的17门校级一流课程,2023年11月启动优质课程专项评估,以评估代验收,即通过优质课程评估,同时认定为通过一流课程验收。
二、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工程对学校发展的重大意义,成立以院长(部主任)为组长、副院长(副主任)、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为成员的质量工程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教学单位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和检查等工作;制定教学单位的质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二)形成系统布局
各教学单位要以校级质量工程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各个项目,形成系统布局、规划合理、组织精心、培育得力、成效显著的局面,激发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一线教师积极申报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校级质量工程是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前提和基础,未经校级立项的项目不予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遴选。已获往年校级和省级立项名称或内容相似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仅限1名老师;申报评审类项目,每位老师作为项目负责人仅可申报1项;承担往年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未结项者,以及上一年度延期结项、暂缓通过或未通过结项验收者,不得申报评审类项目。
建立“项目负责人具体实施、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机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为直接责任人,项目建设单位承担具体项目的建设责任和建设过程的监管责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四)项目申报评审
各教学单位按照不同遴选方式的项目建设及材料提交要求,组织开展工作,确定备案和推荐项目。
教务处根据不同类型项目要求,组织评审及后续立项发文工作。
三、材料要求
(一)平台填报
按照质量工程遴选方式,申报评审类项目须要填报平台,其他类不须填报平台。申报评审类项目负责人将经过部门审核的项目汇总表、申报书和佐证材料盖章pdf版本于2023年9月25日前,上传到广州工商学院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网站(http://gzgs.zlgc2.chaoxing.com/)。项目网上填报步骤说明详见附件7,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材料
1.请以部门为单位于7月31日前报送经过教学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的质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28714726@qq.com,纸质版盖公章一式1份(双面A4纸打印)9月5日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2.按照不同遴选方式要求报送项目电子和纸质版材料,详细如下:
(1)申报评审类项目:9月25日前,报送经部门审核盖章的汇总表、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电子版(不超过30M)和纸质版(申报书一式2份,佐证材料和汇总表各一式1份,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分开双面打印装订)。纸质版材料须与质量工程网站上传的项目电子材料内容格式一致。
(2)除申报评审类项目,其余各类项目分别于9月5日和9月25日前,按照不同遴选方式分类装订(每份含申报书封面和各类项目建设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按照遴选方式不同,分开建立文件夹)发送至电子邮箱2928714726@qq.com,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袁宇晗。
四、工作联系人
袁宇晗,电子邮箱:2928714726@qq.com,联系电话:020-86929839,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305室。
王嵩,联系电话:0757-88310056;吕柏东,联系电话:0757-88310056;黎庆梓,联系电话:020-86928252。
附件:1.定向委托项目材料
2.下达任务项目材料
3.学校备案项目材料
4.申报评审项目材料
5.专项评估项目材料
6.广州工商学院关于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
7.质量工程网上平台填报使用手册
材料提交时间:
2023-07-20至2023-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