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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王靖  发布日期:2021-04-26 查看:302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按照合格评估整改任务,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启动2021年度校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思路
通过校级特色专业建设,对接国家、省一流专业建设,凝练学校办学传统和特色,大力支持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的专业,支持“新工科”“新文科”相关专业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关的专业。对照“以学生为中心”“目标导向”“持续改进”等专业认证基本理念推动专业建设内涵式发展,探索基于OBE理念的专业建设与专业认证,推进课程思政,持续深化课程、实验实践、培养模式等领域改革,有力推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力争培育建设成为国家或省一流专业。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2.凡我校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本科专业均可申报,申报专业原则上至少已培养有3个年级的学生;每个学院限定申报1个;
3.要求专业定位准确,特色鲜明,有明确的行业(企业)依托,人才培养与区域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有深度校企合作项目,拟合作建设产业学院的专业优先;
4.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在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原则上要具有正高职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教学研究与实践能力,能按期按计划完成所承担的项目任务,每个项目仅限负责人1名。
5.承担校级及以上专业类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重点专业等)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三、项目建设与管理
1.实行专业负责人负责制。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建设工作,把握项目总体水平和计划实施进度,合理安排使用项目经费,推进项目建设成果的总结与推广,确保专业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2.专业建设经费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教学资源建设、教师培训、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和学术交流等方面,并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3.培育与推荐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将从校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
4.项目检查与验收。项目中期进行阶段性检查;建设期满,对建设成效进行结题验收;
5.建设计划。建设周期3年,计划立项1-2项左右;
6.经费资助标准。建设经费支持50000.00元/项,项目建设成果(论文、著作、专利、教材等)须标注有“本论文(著作、专利、教材)为广州工商学院2021年校级特色专业建设资助项目‘xxxx’(项目编码xxxxxx)成果”等信息。建设管理及经费使用按《广州工商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广工商院发〔2019〕35号)、《广州工商学院“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工商院发〔2016〕72号)执行。
四、立项申报流程
1.各二级学院按照申报要求和申报指南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要求向教务处提交申请材料。
2.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立项。评审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教务处将评审结果及意见呈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并公示,最终确定准予立项的项目并发文公布。
五、材料提交
(一)网络填报
项目负责人需将经过部门审核的项目申报书等签字盖章pdf版于5月19日前上传到广州工商学院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网站(http://gzgs.zlgc2.chaoxing.com/),在主页右上方点击【登录】按钮,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账号为本人工号,密码为本人学院网络教学平台登录密码;如首次登陆,则初始密码是s654321s;如账号已绑定手机或邮箱,可点击“忘记密码”自行找回;如无法登录,可留言咨询网站客服,点击网页右下方“耳机”图标)。项目网络填报步骤说明详见附件5,系统将于5月19日晚上12点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于5月19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教务处:
1.《申报汇总表》;
2.《广州工商学院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
3.相关佐证材料(含任务书中涉及的项目、成果、获奖、校企合作协议等支撑材料,提供佐证材料目录,印刷装订成册)。
各项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15072371@qq.com,纸质材料提交至花都校区办公楼306室(三水校区办公楼319室),联系人:黄老师(020-86929839)
附件:
1.广州工商学院2021年校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申报汇总表
3.广州工商学院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
4.佐证材料封面目录(样式)
5.质量工程网上平台填报使用手册
教 务 处
2021年4月25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1-04-26至2021-05-24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2021年度校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