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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学年校级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报
发布者:姜浩  发布日期:2025-12-12 查看:34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校级融合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关于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广工商发〔2023〕140号)要求,积极推进“工商融通、产教融合、专创相融”,完善新文科、新工科建设背景下产业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发展需求侧深度融合,结合工作实际,现开展2025-2026学年校级融合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纳入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第六学期所开设的融合特色模块课程(详见附件1)。
2.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在编教师。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课程的实际讲授人,作为课程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团队成员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不超过6人(含负责人),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
遴选方式为学校备案。
二、申报要求
详见附件2校级融合课程立项指南。
三、支持保障
1.经费支持: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给予建设经费资助,经费开支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2.建设周期:建设周期为1年。
3.已获往年校级立项名称或内容相似的融合课程不得再次申报。学校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确定立项项目,实际立项数根据申报数量及形式审查情况具体确定。
四、申报流程
(一)纸质版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花都校区办公楼教务处教研科305,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2846164044@qq.com,文件夹命名:“XX学院2025-2026学年校级融合课程建设申报材料”。含以下材料:
1.《2025-2026学年校级融合课程立项申请书》(附件3),用普通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两份;
2.《2025-2026学年校级融合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经过本单位签字盖章的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需提交excel版本。
(二)平台同步填报
课程负责人需将经过部门审核的《2025-2026学年校级融合课程立项申请书》于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24:00前上传到广州工商学院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网站(http://gzgs.kypt.chaoxing.com/)。项目网上填报步骤说明详见附件5,逾期不再受理。
注:报送的项目纸质版材料需与质量工程网站上传的项目电子材料内容格式一致。
联系人:姜浩;办公地点:花都校区办公楼305;联系电话:020-86929839。
附件:1.纳入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第六学期所开设的融合特色模块课程
2.2025-2026学年校级融合课程立项指南
3.2025-2026学年校级融合课程立项申请书
4.2025-2026学年校级融合课程申报汇总表
5.广州工商学院质量工程网上平台填报使用手册
教务处
2025年11月18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5-11-19至2025-12-03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